文章中數字的一般用法

 

 

按國家標準,必須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的,一律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可用阿拉伯數字或漢字的,按局部協調一致的原則統一。

一、必須使用漢字的

1.定型的詞、詞組、成語、慣用語和縮略語等。如:一律、一齊、三心二意、一方面、星期五、八國聯軍、二萬五千里長征、十一屆三中全會、三七二十一等。

2.中國干支紀年和夏曆月日以及其他非公曆紀年月日。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正月初五、八月十五。這些非公曆紀年月日,可用阿拉伯數字括注公曆,以示二者不混用。如:秦文公四十四年(公元前722年)、清咸豐十年九月二十日(公元1860年11月2日)、日本慶應三年(公元1867年)。

3.含有月、日簡稱,表示事件、節日等的詞組。如:五四運動、七七事變。如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為了不產生歧義,將表示月和日的數字用間隔號隔開。如:“一二‧九”運動、“一‧二八”事變。

這種詞組前後是否用引號,視知名度和習慣用決定。如:“五四運動”可以不用,“一‧二八事變”就需要用。

4.表示概數和約數的詞組。如:二三米、三五天、一兩個小時、五六萬人。

凡與“幾”“餘”“多”等搭配使用表示約數、概數時,也用漢字。如:幾千年、十幾天、幾十人、幾十萬分之一、十餘次、一百多件。

二、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的

1.統計表中的數值。如:500、~105、34.05%、1/4。

2.公曆紀年月日。如:公元前8世紀、20世紀70年代、1994年7月1日。

年份不能簡寫,1990年不能寫作90年或九○年。在行文注釋、表格等處,可按擴展格式表達。如:1997年7月1日,可寫作1997-07-01。

3.表示時間的時、分、秒。如:4時15分、15時8分32秒。也可寫作04:15、15:08:32。

4.物理量用阿拉伯數字,并正確使用計量單位。計量單位可使用中文符號(千米、克、平方米等)。如:800米、910千米、500克、34攝氏度。

5.非物理量,一般情況下也用阿拉伯數字。如21.35元、48歲、11個月、148人。

6.代號、序號和引文標注。如:8317部隊、21次特快、[1997]9號文件、維生素B1、《王力全集》第12卷第85頁。

三、可用漢字,也可用阿拉伯數字時,按局部協調一致的原則統一

1.如前文無阿拉伯數字,此種情況用漢字。如:全國設中文系的高校六十個,設文秘專業的高校九十一個。

2.如前文有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的地方,為協調一致,上述寫法改寫為:1997年前,全國設中文系的高校60個,設文秘專業的高校91個。

3.表示數值可以用漢字萬、億作單位,特別是數值巨大時更應如此。如:三億四千五百萬人,也可寫作34,500萬或3.45億。但一般不寫作3億4千5百萬。

4.表示數值範圍時,就使用~。如150千米~200千米。

 

(本用法摘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12-13發佈)

 

 

選自《小學語文教師》2005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