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 崧
“洒”和“撒”是一對近義詞,現在媒體上常常混用,值得一辨。我們以為,“洒”和“撒”的相同點:“洒”和“撒”都是及物動詞,都有自主和非自主兩種用法。前者表示人的主動自願的行為,如:洒水;撒化肥。後者表示某行為不是人主動自願的,而是物體在外力的作用下發生的動作,通常是人們不希望發生的行為。例如:提水不小心,水洒濕了褲子│籮筐太裝滿了,谷子撒了一地。
“洒”和“撒” 的不同點有:1.“洒”的古體字為“灑”,三點水偏旁標明“洒”涉及的對象一般是水,因此,常常形成如下詞語:洒水│洒掃│洒淚│洒熱血│揚揚洒洒│揮洒;“撒”的古體為“殺”,意符“米”表明它涉及的對象一般是顆粒狀的固體物質,因此,常常構成“拋撒│撒播│撒種”等詞語。2.“洒”有修辭(比擬)用法,即把某些抽象的事物當做水來描寫,表示人或事物有意識的自主行為,常用于積極意義的語境。例如:陽光洒滿大地│愛洒人間│把繽紛洒向生活。“瀟洒”“洒脫”等詞語的意義就是因“洒”的修辭作用而形成的(1979年級《辭海》:“洒……引申為瀟洒貌”)。而“撒”一般沒有修辭用法。
因此,下列各句中的“洒”和“撒”都有問題:
(1)流動的商販更是倉皇逃跑,梨子、蘋果、橘子、大棗常常洒了一片……(网易2005-09-26)
(2)貨車側翻,袋裝飼料洒了一地。(大洋网2005-09-22)
(3)在這些紙的粗糙和不加掩飾的表面上,盡情地塗抹、滴撒、走動、停駐……讓水和墨在紙上盡情發揮其特有的表現張力。(《經濟參考報》2005-09-26)
(4)把手可能與玻璃壼分離,使熱水撒出來,造成嚴重的燙傷。(業信息网2005-09-21)
例(1)和(2)中的“洒”是非自主用法,敘述的物質是固體的,此處也看不出作者的修辭意圖來,屬于消極語境,因此,其中的“洒”應該換成“撒”。例(3)中的“撒”是自主用法,(4)中的“撒”是非自主用法,而且這二例敘述的是液體物質,因此,其中的“撒”都應該換成“洒”。
也有錯把非自主用法當做自主用法的。2005年9月22日中央電視台的《今日說法》節目題為“誰在遺撒”,這個題目是個自主用法的格式。可是節目說的是一輛油罐車經過北京北二環路時發生油污泄漏,長達5分里,造成兩起車禍。這顯然是非自主用法,而且是液體物質,因此,節目名稱中的“撒”應該換成“洒”。
令人欣喜的是,也有人在有意識地糾正這兩個詞的混用。例如王寧主編的《評析本白話三禮》(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中有一句:“為熬:屑桂與姜,以洒諸(代牛肉)上而鹽之,乾而食之。”(《禮記‧內則》)由于“洒”的是固體物質,所以該書翻譯時改用“撒”。又如,2005年9月23日中央台《今日說法》將節目題目“誰在遺撒”改為“誰在遺洒”。
導致現在人們“洒”“撒”混用的原因大約與詞典的注解有關。來看《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商務印書館2005年,116頁)的注解:
洒:¬使(水或其他東西)分散地落下:掃地的時候先~一些水。[動]分散地落下:把~在地上的糧食檢起來。
撒:¬[動]把顆粒狀的東西分散着扔出去;散布(東西):~種│年糕上~了一層白糖。[動]散落;洒:把碗端平,別~了湯。
我們覺得上述解釋是有問題的:在義項¬上,“洒”和“撒”分工明確:一個針對液體,一個針對固體,不易混用。而在義項上,“洒”和“撒”無法區別(液體、固體混用),此其一。其二,沒有認識到“洒”的修辭(比擬)用法產生的意義現在不再是臨時用法,而是已經凝固,因此,應該以義項®的形式予以追認。三是對“撒”的注解──“散落;洒”不合理。我們知道,“洒”的兩個義項是對立的:一個自主用法,一個非自主用法。在注者看來,“撒”的義項涵蓋了“洒”的互相對立的義項¬和義項,這合理嗎?其實“撒落”就是“洒”的義項,因此,此注解中的“洒”應改為“洒”。四是對“洒”的本義,即義項¬的注解欠準確。洒,《說文‧水部》:“洒,古文為灑埽字。”“灑,汛也。”段玉裁注:“凡埽者先灑。”“汛,疾飛也。水之散如飛……”可見,洒之本義是掃地之前的洒水,使水飛散地落下。《辭海》《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等對“洒”的本義¬都是這樣注解的。據此,可斷定《現代漢語詞典》的義項¬“使(水或其他東西)分散地落下”過寬,當刪去“或其他東西”。
有鑒于此,筆者重新給這兩個詞擬定注解:
洒:¬[動]使水或其他液體分散地落下:~水│~掃。[動]液體在外力的作用下從器皿中溢出來或蕩出來,分散地落下:油~了一地│;別把湯碰~了。®像水珠那樣四散地落下:陽光~滿大地│愛~人間。
撒:¬[動]把顆粒狀的東西分散地扔出去:~種│~播│~化肥│抛~。[動]顆粒狀的物質在外力的作用下分散地落下:瓜子~了一地│不小心把飯碰~了。
選自《中學語文教學》200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