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活不明白”

           ──不講道理的漢語

   一天﹐瑪麗從報紙上抄了一段話:

為了表示感謝﹐失主拿出500元錢送給老張﹐老張死活不收﹐只說 :“是我應該做的。”

她指“死活不收”幾個字問:“500元錢老張收了沒有?為什麼死﹑活?”

我告訴她﹐“死活不收”﹐字面上直接的意思是“(寧肯)死也不收﹐活也不收”﹐而在這裡“活也不收”沒有什麼意義﹐只是偏重﹑強調老張“(寧肯)死也不收”那500元錢﹐堅決不收的意思。

“明白了嗎?”

“這句話的意思是明白了﹐可是還有一點不太明白:老師說‘活’在這裡沒有意思﹐那為什麼還要說?沒有道理嘛!”

要說“道理”﹐那得從頭說起——

漢語中的詞分為單純詞和復合詞兩大類。簡單地說﹐只有一個不能分割的意義的詞﹐就是單純詞﹐如天﹐人﹐葡萄﹐巧克力等;由兩個以上的單純詞構成的詞﹐就是復合詞。復合詞的詞義﹐一般地說﹐就是各部分意義相加。如:

課桌=課+桌=(上)課(用的)+桌子(定中結構)

排隊=排+隊(動賓結構)

風和日麗=風和+日麗(并列結構)

=(風+和)(主謂)+(日+麗)(主謂)

等等。但也有例外。在復合詞中﹐有一種叫反義複合﹐比如剛才那段話裡的“死活”﹐還有“是非”﹑“好歹”﹑“安危”﹑“褒貶”﹑“不冷不熱”﹑“不溫不火”﹑“不緊不慢”﹑“動靜”﹑“開關”﹑“高低”﹑“貴賤”……等等。它們在構詞上的特點是由意義相反或相對的一對詞復合而成。這一類詞語在一般情況下倒也“規規矩矩”﹐符合復合詞的詞義規律﹐即正反兩方面都有意義﹐詞義為兩方面意義相加之和;但其中一些詞語在某些情況下﹐就不一定“本本分分﹑各司其職”了。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

1 A.他這個人就是這麼不知好歹。

好和壞。一般復合。

B.我們好說歹說﹐他總算放我們進去了。

說話態度好﹐說盡好話。偏義復合﹐偏“好”。  

C.萬一這孩子有個好歹﹐可讓他的媽媽怎麼活呀?

不好的情況﹐意外。偏義合﹐偏“歹”

2 A.讀書可以使我們明辨是非﹑真假。

正確和錯誤﹐一般復合。  

B.有些人專門搬弄是非﹐制造矛盾。

不好﹐不正確﹐不正常的事。偏義復合﹐偏“非”。  

3 A.這篇文章論述全面﹐褒貶有度﹐寫得很客觀。

贊揚和批評。一般復合。  

B.小王什麼都好﹐就是愛褒貶人。

批評﹑責備。偏義復合﹐偏“貶”。

4 A.這水不冷不熱﹐正好喝。

水溫適中﹐一般復合。  

B.“你是先進﹑模范﹐誰能跟你比呀?”她不冷不熱地說。

態度陰冷。偏義復合﹐偏“不熱”。

    5 A.雨﹐不緊不慢地下。

雨量雨速適中﹐一般複合。  

B.我這裡都火燒眉毛了﹐她還是那麼不緊不慢。

不急。偏義複合﹐偏“不緊”。

6 A.老李脾氣好極了﹐總是不溫不火的。

脾氣溫和﹐不急躁。偏義複合﹐偏不火。  

B.與盛極一時的“洋快餐”相比﹐中式快餐業顯得不溫不火。

不紅火﹐偏義複合﹐偏“不火”。等等。

總的來說﹐這些詞語在創造使用之初﹐也跟其他複合詞語一樣﹐各方面的意義都起作用﹐但人們在後來的使用過程中﹐有時根據需要故意虛化其中一部分的意義而強調另一部分﹐這樣就形成了漢語的這種特殊的語言現象。所以﹐在遇到這類詞語時﹐不要簡單地望文生義﹐而是要根據它上下文的語言環境﹐來判斷它到底是一般的詞義複合相加呢?還是偏重于一方的偏義複合﹐這樣才不會鬧誤會。

“現在你明白了嗎?”  

“老師﹐您講了這麼多﹐我還是死活不明白。”

“啊?”

“開玩笑。”

各位讀者﹐瑪麗最後明白了沒有?

(選自《學漢語》1999年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