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與儒家文化思想

 

崔麗娟

 

一、引言

現代結構主義語言的創始人索緒爾在其經典著作《普通語言學教程》中宣稱:“語言和文字是兩種不同的符合系統,後者唯一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現前者。”這是索緒爾對歐洲、表音體系文字性質的判斷,在他看來,從歐洲文字和語言的關係看,語言或者說語音的地位被大大地提升了。但他對漢字性質的判斷,卻是與歐洲文字截然相反的。索緒爾認為人類文字除了表音體系外,另一個便是表意體系。“這一體系的古典例子就是漢字”。這種文字體系中,書寫符號有一種取代口語符號的強烈的傾向,也就是說,文字不依附于語言,文字獨立地表達概念。他認為:“對漢人來說,表意字和口說的詞都是觀念的符號,在他們看來,文字就是第二語言。”

這一看法充分說明了“漢字具有與歐洲文字完全不同的價值——其表達功能不在是否有效地記錄語言,而在于是否有效地傳達概念。歐洲文字因其‘拼音’而與概念保持着距離,漢字因其“表意”而與概念直接聯繫。”另一位語言學家帕默爾在《語言學概論》中也認為“漢字是一種程式化簡化的圖畫系統。它不是通過口語詞去表示概念,而是由視覺符號直接表示概念”。漢字作為中華文化的載體,與中華文化互相依存,是中華文化生命力的不竭源泉。事實上,“漢字是一種視覺型符號表意的文化載體,這一表意文字與世界上任何一種聽覺型的字母表意文字,如歐洲文字等,迥然不同”,對于一個中國人或對中國文化感興趣的外國人,“認識了中國文字,就等于掌握了開啟中華文化寶庫的鑰匙。”作為國人,應當好好繼承和發揚漢字這一中華文化中最重要的一塊瑰寶,千萬不可隨意地用其他拼音文字來取而代之,因為,若中華文化賴以生存的漢字毀于一旦,其生命力將隨之而消失。對此,帕默爾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如果中國人屈從西方國家的再三要求,引進一種字母文字,充其量不過為小學生(和歐洲人)省出一兩年的學習時間。但是為了這點微小的收穫,中國人就會失掉他們對持續了四千年的豐富的文化典籍的繼承權。”

二、漢字與儒家傳統文化思想

漢字作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種文字,其演變過程是在六書造字法的基礎上,從最初幼稚的象形字開始,繼而出現了指事、會意的造字方法,進一步出現了以語音表意的假借字和音形並假的轉注字,最後發展到以形聲為主的音、形、義結合的表意文字系統。在這漫長的發展過程中,文字字體也經歷了由甲骨文、金文、大篆的早期階段,到了秦篆(小篆)、秦隸才走上了書同文的成熟階段,漢代以來的2000年中,漢字又經歷了隸、楷、行、草的變化,最後才奠定了楷書的標準地位。這也充分說明了漢字頑強的生命力是與其與時借行的應變功能分不開的。

方塊漢字在其發展演變過程中,中華傳統文化思想起着重要的引導作用。由于儒家文化思想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占統治地位,幾千年來一直居于正統的地位。漢字在發展過程中便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響。神學家孔漢思也認為,“中文書寫文字具有表意內容,並呈現某些基本上相同的態度和世界觀,而這種態度和世界觀從本質上看都受古老的儒學制約。”儒家文化中許多思想都不同程度地浸潤到了漢字的形體構造之中,漢字實際上成了豐富的中華傳統文化思想的載體。

中國人傳統的思維習慣是重整體、直覺。這種整體性思維方式正是來自于儒家文化中的大一統思想。儒家認為,社會是一個整體,它由不同等級和處在不同關係的人所組成,而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和關係是社會所必不可少的,其界限也是不可逾越的。這種政治倫理思想維持人們之間和等級之間的平衡,使整個社會協調發展,長期統一。政治上的“大一統”又反作用于中國文化向“同一”方向發展。尤其是經歷了秦代的“書同文”後,再到漢代的“獨尊儒術”,把這種思想發揮得淋漓盡致。

儒家思想的重統一、重整體,體現在文字上其表現如下。第一,以象形因素為約的特點幾千年不變,始終不脫離以形知意。漢字的以意統形的方塊形式常使人能從其形體結構直窺其意,從而加深對文意的理解。從單個漢字來看,其結構也往往體現着統一的整體思想。如“國”字,甲骨文即“或”字,字中“戈”表示兵器,“口”家城邑形,放在一起表示守城。而“國”之繁體“國”在原有的“或”字外邊再加一個大框,表示周圍有界,被圍之意,這一演變蘊含了人民持戈守城,繼而劃定疆界,圍固城郭,從而表達了國家統一、不可侵犯的豐富內容。其他字如“發”、“共”、“合”、“同”等,從字形字意都可看到整體統一等觀念的影響。

其次,儒家思想重視普遍聯繫的思想,認為天地人合一,自然界與人是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整體,人類和自然界,自然界和人的精神相互對應,水乳交融,是個和諧的統一體。這一重協調、重和諧的思想反映在漢字的演變過程中,導致形聲配合結構增多,部首偏旁日益豐富,而偏旁部首體現的正是一種普遍聯繫的思想。如以“走”作部首,造出與前行的動作有關的一系列字來,如“赴”、“越”、“超”等;以“女”作部首造出“媽”、“姐”、“妹”、“姑”、“姨”等漢字:與太陽有關的現象,漢字常少不了“日”,與動作有關的字,大都以“扌”作部首。

再次,儒家文化思想中含有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如《易經》中把具有辯證內容的初期哲學中如“陰陽五行說”等進一步展開引申出否與泰、往與複、損與益、乾與坤等一系列範疇,謂之“一陰一陽之謂道”,即陰陽互補為道。“君子安而不忘危,有而不忘之,治而不忘亂”。這種辯證思想在文字的創造中也有所反映,被稱之為“夫子之通”的“忠”、“恕”二字,《說文解字》曰:“忠,敬”,“恕,仁也”。這兩個字不僅相互構成對立的關係,而且兩個字本身的上下結構也形成了一種對立與統一的關係。

又如“仁”字,從人而二,講的是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各有個性的人常常是相互矛盾對立的,但若把他們結合在一起,達到對立的統一,便做到了仁。隨着漢字的發展,更有大量的左右結構、上下結構的形聲字出現,這些字以及這種結構方式都滲透着儒家對立而又統一的思想內容。

其四,儒家文化重視以人為本的思想,尤其是其道德人本主義,重視人性,這也形成了漢民族本體型的思維方式,即以人為中心來觀察、分析、推理和研究事物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反映在語言形態上,則表現出漢語習慣于用人稱主語表現,及常用主動式表達被動意義,而英語等其他語言較多用非人稱主語和非人稱代詞等,且常用被動式。中國人的思維習慣重在“事在人為”,人的動作與行為必然是由人做的,事和物不可能自己去完成這些動作和行為,因而書寫和表達時往往要說出施動者,即使沒有確定的人稱,也採用統稱,如“人們”、“大家”、“有人”等。

其五,儒家的中庸之道,歷來也被看作一種美德。孔子把中庸視為道德的最高境界。在這種中庸思想的影響下,中國人在人際交往中,常奉行高值低估的自我價值觀,即常採用貶低自己的所謂“謙虛”的表達方式。在詞語的選擇上,自謙詞特別豐富。漢字中光一個代替第一人稱單數“我”的詞語多達十幾個。除“本人”屬中性之外,其餘均帶有自謙成分,如“鄙人、僕、不才、不肖、不敏、小可、在下、竊、愚”等,就連不可一世的封建帝王也謙稱自己為“不穀”、“寡人”、“孤”。

與自謙相對應的,是漢語中存在大量的敬稱,如“公、君、子、先生、夫子、足下”等。敬稱的大量運用反襯了謙稱,也是對自己高值低估的另一種表現。其他的敬稱方式如“令尊、令堂、令愛、貴姓、貴校、貴地、府上、大作、大著、高見”等。與之相對應的一些對自己貶值的稱呼方式,如“賤內(拙荊)、小女、寒舍、拙作、拙著、淺見”等。

其六,儒家文化中男尊女卑的價值觀,也反映在某些漢字的形體結構上。漢字中一些形聲字意符為“女”字旁的漢字,常含有貶義,如“妓”、“娼”、“嫖”、“奸”、“姘”、“婬(淫)”等。某些貶義字如“奸”,純粹是男性的責任,但仍用“女”作意符,更是男尊女卑價值觀念的表現。就連中性字“婦”其繁體“婦”形容女子拿着掃帚掃地,《說文解字》:“婦,服也,從女侍帚,灑掃也”,可見古代婦女的地位。而某些表現不健康、不正當心理和行為的漢字,如“嫉”、“妒”、“妖”、“婪”、“妄”、“嫌”等字都用“女”作意符,而這些心理和行為並非只屬于女性,顯然也是男女不平等的反映。諸如此類造字心理上的偏見無不反映了男尊女卑經儒家文化強化以後長期影響着人們的行為規範,反映了男子處于權力中心,婦女地位低下的男尊女卑的價值觀念。

三、結語

漢字,從原始的圖畫開始,到東漢時期許慎的文字學專著《說文解字》問世,其發展歷程與儒家倫理思想及封建政治經濟緊密結合,並且與漢民族統治思想同步發展,其間經歷了從父系家長制的“尊尊”、“親親”思想雛形,到孔子創立學派,完善體系,直到漢代“罷黝百家,獨尊儒術”。在這一進程中,儒家文化思想及以宗法倫理思想為中心而派生出的各種思想都浸潤到了漢字的創造之中。“分析漢字中的文化內涵,尤其是傳統的儒家文化思想與漢字的特殊關係,對于我們認識中國的歷史與漢字的特殊關係,對于我們認識中國的歷史發展,認識漢字與中國文化的同源關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

漢字之所以能具有如此魅力和生命力,正是因為它不僅僅是漢民族思維和交際最重要的書面符號系統,也是中國文化的脊樑。

 

(選自《漢字文化》200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