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香而酒洌”是“詞序倒置交錯”嗎?

 

楊継剛

 

“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這兩句詩出自《孔雀東南飛》,歷來被認為是互文修辭的範例。《中學語文教學》2007年第11期董鷗老師《“枝枝相覆蓋,葉葉相交通”是互文嗎?》一文,從互文的定義和生活的情理出發,認為兩句為互文的觀點並不妥當,而應為“枝枝相交通,葉葉相覆蓋”的詞序倒置交錯後的結果。董老師在接下來的文字中引用古詩文,列舉了詞序倒置交錯的三個例証,其中“泉香而酒洌”(歐陽修《醉翁亭記》),他認為實為“泉洌而酒香”。

我們以為“泉香而酒洌”並不宜歸人所謂詞序倒置交錯的範疇,董老師論據與論點並不一致。就人們一般的生活常識來說,講泉水清洌,美酒香醇或是清洌都可以說得通,但倘若講泉水芳香,那就很令人費解了。基于這種認識,人們就會很自然地把詞序調整為“泉洌而酒香”,意為“泉水清洌而美酒香醇”,這樣一改似乎就達到了文從字順、合情合理的效果。殊不知,如此一來完全誤解了歐陽修的原意。原來“香”除了人們習見的“香氣、香味”等義項以外,還有一個不太常見的義項“甘美”。從字源的角度考察,“香”原指稻穀之類的莊稼成熟後散發出來的使人心醉的好聞的氣味,谷食甘美之義。先民造“香”字,便抓住這一義蘊,甲骨文中的“香”,字形為一個“豆”(古代盛放食物的食器,形似高腳碗)裡裝滿了堆得高高的食物,食物上有幾點表示飄散出來的好聞的氣味。《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3)中,“香”字條下第二義項即為“甘美”,並收錄了兩條書証:其一,《呂氏春秋‧仲冬》:“湛饎必潔,水泉必香。”其二,杜甫《留花門》詩有:“沙苑臨清渭,泉香草豐潔。”《古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1)“香”字條下所收第三義為“甘美”,所引書証恰恰是歐陽修《醉翁亭記》之中“泉香而酒洌”這一句。此處“香”為“甘美”之意,應為不爭之論,“泉香而酒洌”既非互文,也非詞序倒置交錯,而是由連詞“而”所連接的兩個表示因果關係的詞組,“釀泉為酒,泉香而酒洌”與上文“臨溪而漁,溪深而魚肥”句式完全相同,構成一組對偶句。用“甘美”這一義項解“泉香而酒洌”,則可譯為“泉水甘美而美酒清醇”,不僅語意暢達,詞序工穩,而且與醉翁亭周圍林木繁茂、山泉清洌的環境相契合,當為歐陽修之本意。其實早在宋代就有人誤以為歐陽修原本作“泉洌而酒香”;不過後來蘇軾在書寫《醉翁亭記》碑文時,又重新改為“泉香而酒洌”,看來東坡不愧為大家手筆。今天把“泉香而酒洌”看做“泉洌而酒香”的詞序調整,其實是從字的今義去推論,並不符合古代作家原意。

 

選自《中學語文教學》200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