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與“偶爾”

楊帆

 

“偶然”,《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出版)釋為:“事理上下一定要發生而發生的,超出一般規律的。偶爾,有時候。”

“偶然”可作形容詞,能作以下一些成分:

1.謂語。如:

(1)在廣州交易會上遇到久別的哥哥,也太偶然了。

(2)中國隊打出了風格,賽出了水平,淨勝三個球,絕非偶然。

2.定語。如:

(1)“夜記”這東西,是我于1927年起,想將偶然的感想在燈下記出,留為一集的……(魯迅《做古文和做好人的秘訣》)

(2)他從來不罵學生,口口聲聲說學生沒有一個不好的,小過大錯都只是偶然的過失。(葉聖陶《倪煥之》)

“偶然”還可作副詞,用作狀語。如:

(1)這樣一直到夜,──收了旗關門;幾家偶然忘卻的,便推到第二天的上午。(魯迅《頭髮的故事》)

(2)記得45年前,我開始寫作哀情小說,有一天偶然看到一部清代詞人黃韻珊的《帝花女傳奇》。(周瘦鵑《杜鵑枝上杜鵑啼》)

(3)四周靜悄悄的,偶然在很遠的東方,有幾聲狗吠,其聲淒慘的像在哭。(鄭振鐸《桂公塘》)

“偶爾”,《現代漢語詞典》釋為:“間或,有時候;偶然發生的。”

當表示“間或、有時候”之意時,“偶爾”是副詞,作狀語,這是它的最常見的用法。如:

(1)他常常寫小說,偶爾也寫寫詩。

(2)這個比誰都感到被自己聲名所累的偉人,就像偶爾被發現的流浪漢、不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茨威格《世間最美的墳墓》)

當表示“偶然發生的”意思時,“偶爾”是形容詞,作定語。(這種用法不多見)如:

但隨後也就自笑,覺得偶爾的事,本沒有什麼深意義,而我偏要細細推敲、正無怪教育家要說是生着神經病。(魯迅《祝福》)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偶爾”與“偶然”都可以做形容詞或副詞,都有“次數很少,不經常”的意思,都可以做定語或狀語。它們的區別在于:“偶爾”大多數情況下做副詞用,有時做形容詞,而“偶然”做副詞、形容詞都常見:“偶爾”一般表示“次數很少”,“偶然”除了表示“次數很少”之外,還含有“出乎意料地做某事”的意思,即“原本沒想到做某事,但意想不到做了”;“偶爾”常作狀語,有時作定語,“偶然”除做定語、狀語之外,還可做謂語。

 

                    選自《語文月刊》200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