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海上合作委员会、中国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州市教育局承办,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亚太区、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支持的“第四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暨短视频大赛”现已启动,欢迎各华校组织学生踊跃报名参加。上交作品截止日期为8月17日。
此次大赛旨在加强各国青少年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交往,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大赛以以“梦启丝路 影绘世界”(Bridging Cultures through Imagery)为主题,下设小主题,如“我与美食”“非遗故事”“大美风光”“历史建筑”“传统服饰”“民族艺术”“特色节日”等,参赛选手可以展现当地特色文化,通过影像作品的方式,共享世界各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此次大赛的参赛对象为12-20周岁的菲律宾华校学生,将分为两个年龄组,A组参赛者的年龄为12-15周岁,B组参赛者的年龄为16-20周岁。大赛根据参赛作品类别,分为摄影组和视频组两个组别。每位选手投稿作品不得超过两件;选手亦可组队投稿,每组人数不得超过两人,分组以年龄较大的选手为准。
摄影参赛作品必须围绕主题进行拍摄创作,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作品照片为JPG格式,单幅照片规格不小于1MB。作品命名方式为“组别(比如摄影A组)+作品标题+选手中文姓名+选手联系方式”。选手必须妥善保存照片,并保留照片的原始信息,以备查证。作品一经入选,选手必须提供原片。
短视频参赛作品围绕主题进行拍摄创作。作品短视频为MP4格式,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作品命名方式为“组别(比如视频A组)+作品标题+选手中文姓名+选手联系方式”。短视频的解说、配音如果使用中英文之外的语种,必须添加中文或英文字幕。短视频的拍摄、剪辑必须由选手独立完成。选手必须妥善保存短视频,并保留短视频的原始信息,以备查证。作品一经入选,选手必须提供原片。
选手上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若发生版权纠纷,参赛者必须承担全责;所有参评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此次大赛的摄影A组、摄影B组、视频A组、视频B组将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摄影组一等奖可获得人民币2,000元,摄影组二等奖可获得人民币1,000元,摄影组三等奖可获得人民币500元;视频组一等奖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视频组二等奖可获得人民币3,000元,视频组三等奖可获得人民币1,000元;所有优秀奖可获得参赛纪念品。主办方将视情况邀请获奖选手前往福州参加颁奖典礼,并游览福州。
本次比赛由本中心组织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学校名义向大赛主办方报名。参赛选手将电子版报名表、摄影或视频作品等整理为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生中文姓名”,并上交给华校负责人。华校负责人必须填写汇总表,并根据汇总表的选手序号将参赛选手上交的文件夹改名为“序号+学生中文姓名”(序号必须与汇总表保持一致,否则将作无效作品处理),然后将所有的参赛选手文件夹整理为一个大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第四届丝路摄影短视频大赛+参赛学校中文名称”,压缩后发送至本中心考试部电子邮箱kaoshibu2014@163.com。恕不接受以微信形式报送作品。如有疑问,请与本中心考试部职员冯斌斌老师联系,微信号yezidadada,固定电话82412906转123。
“第四届‘丝路’国际青少年摄影暨短视频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该赛事的名义收取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均与主办方、本中心无关。
(图片说明)大赛海报。